第五百一十一章 德昭朝廷(2 / 2)
刑部尚书则落到了原清流中的人物。前兵部尚书刘子羽身上,而刑部侍郎则是由原大理寺卿万俟卨担任,这让许多人都大吃一惊。因为人人都知道万俟卨以前和岳云几乎可以说是势不两立的。两人一直处于敌对状态。但岳云竟然能不计前嫌,用此人为刑部尚书。可说很多人都大吃一惊。
只不过刑部的职责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但主管全国刑事、民事案件的侦察,还要负责对全国衙役进行业务指导、考核。应该说它更象是后世的警察局了。所以,它原有的审理案件的权利被剥夺了。所有的案子都必须交由新成立的法院进行审理。
而新成立的两个部在外人看来职权也不小。军部主管全**队的训练、作战,以及开办军校,进行军事技能培训,同时要针对周边国家和地区拟定作战计划。军部的尚书则毫无悬念地落到了张宪身上。军部侍郎则为虞允文,下面又分为陆军部和海军部。部长分由陆文龙和杨月担任。
从军部和兵部的区别上看,军部的主要官职由武将担任,兵部则由文官担任。避免文官不懂军事,却对训练和作战瞎指挥。同时,军队的新兵招募、武器粮饷发放、退伍军人安置却又掌握在文官手里,避免武将将国家的军队变成了自己的私军,以至于后来成为藩镇的可能性。
情报部则负责国内外情报的收集、刺探,同时对国外的间谍和潜伏在国内的奸细有权予以逮捕,但判刑则仍需交由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部长依旧由巩月漓担任,但副部长却换成了陆游,而非巩义和巩勇,这让众人不禁有些猜测。
监察部则主要负责对全国官员的检查、侦察及渎职行为查办。部长由清流中的著名人物,前御史中丞何铸担任,副部长则由王童担任。监察部类似于过去的大理寺和御史,但监察部依然不能自己审理案件,只有起诉权。他们查获的案件也只能交由法院统一审理。
除了这九个部之外,还设有法院和议会两个机构。法院自不必说,就是负责全国所有案件的审理,不管是民众告的民事官司,还是行政官司、军事官司、商事纠纷,官员贪腐等等都必须由法院进行审理,并采用两审终审制。最高法院院长则由原海外都护府的法院院长张择端担任。他已经在这个位置上干了两年多了,对于案件的审理和程序算是得心应手了。而各地州府县的法院院长则由当地通判兼任。
而议会则是个让很多人都感到无比新鲜的事物。除了台湾系的官员对此有些了解外,其他官员和民众皆不知这是个什么机构。而听岳云解释后才明白过来。这就相当于一个民间代议组织。就象当年许多太学生公车上书给皇帝一样。为这类事情的发生设置了一个常设场所。民间百姓对朝政有什么建议都可以在议会里向议员提出,再由议员向朝廷各部转达,而朝廷各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给当事人作答复,不然将被监察部追究渎职罪。
议会的议员由各省民众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五年。目前朝廷控制的省份暂时划分为江南省(含苏南和浙江)、福建省、台湾省(含台湾、吕宋、琉球、红河)、广东省和广西省。议席分配则是按各省人口比例而来,暂定总数为一百人。以后等朝廷控制区域增加了,再增加议席。而议会的议长则由议员选举产生,超过半数即能担任,负责主持议会工作。有五分之一的议员提出,便可产生罢免议长的提案,超过半数议员同意,则可罢免现任议长,进行改选。
虽然现在看来,这个议会没有什么实权,但岳云却是想通过议会的设置,在中国历来的**土壤中,种下一粒民主的种子,以后如果真的有那个机会,在中国实行民主制度,也未尝不可。
这一系列官职的分配,都是商量了三天三夜才讨论出来的结果。其中不少清流对于岳云的三个老婆都在朝中担任要职甚为不满,但他们的人数毕竟没有台湾系的官员多。而且岳云现在手握兵权,李雨柔、巩月漓和杨月又都有以前的工作成绩摆在那里,他们最后也不得不同意。
但为了求同存异,岳云也被迫让出了几个部的尚书职位,李雨柔、薜源、虞允文、王童等最后也只担任了侍郎,没有担任尚书。
新成立的德昭朝廷,除了对原有的中央和地方制度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又将原有的督察院、御史、大理寺等机构全部撤消,并将言官、监察官等全部纳入议会的范畴,称要进言直接去议会即可。而所有案件全部由法院进行审理,避免了以往各州县府,刑部、大理寺、御史均有权审理案子,造成多头管理,冗员臃肿的情况。
这样一来,极大的精简了政府机构,提高了政府的运作效率。由此也使得政府官员的职责变得更加的明确。在地方上,则将行政区划分为省、州、县三级。各级都设有政府、法院和议会三个机构。
而这方面的改革在宋朝较其他朝代更为容易,因为宋朝的地方政府本来就设有知府和通判两个职位,一个主行政,一个主司法,所以推行起来没有什么阻力。同时因为有了议会这个机构,减少了百姓动不动就到衙门反映问题,使官员疲于应付的情况。让各地官员还是较为拥护的……(未完待续)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