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难做的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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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的眉头蹙了起来。
林中已经有树叶飘落。这儿种的树主要以榆树和杨树为主,枝头的叶子呈现出墨绿色,随着风飘过,便有些已经微黄的树叶脱离枝茎,打着旋儿落下来,在地上打几个滚儿,悄然聚合成一堆。
两个人的脚踏上去,没有清脆的碎叶声,只有沙沙的声音,仿佛蚕在吞食着桑叶。
两个人在林中转到第二圈时,冯西辉已经说明了全部经过。
潘君艺死后,案子依例报到了洛阳府,因为除谋反大案之外,其他案件一律不能越级上告,必须得走这道程序。
洛阳府接了状子之后,以潘君艺之父是刑部考功员外郎,他本人又是生员,有功名在身为理由,未经审理,便直接把案子转到了大理寺。
在三法司的职责分配中,大理寺负责涉及在京官员案件的审理,皇帝特旨钦定的审理案件除外。比如杨帆是在京官员,他事涉谋反,照理就该由大理寺审理,但是皇帝指定由御使台审理,大理寺就无需过问了。
大理寺接到这桩案子之后,并没有太在意。这桩案子很明显是伤人致死,而死者一方是官宦之后,另一方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这案子有什么难判的呢?事实清楚,判决有据,大理寺很快就做出了判决:“杀人者死,常之远偿命!”
等到判决下来,大理寺才知道被洛阳府给坑了,他们捅了马蜂窝。
洛阳府之所以对此案未经审理便移交大理寺,原因只有一个:躲麻烦。
原来,常家老妪殴媳致死一案,已经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一个无辜惨死的美丽小妇人,总是容易惹起别人同情的。在这桩案子中,婆婆入狱了,儿子丧妻了,孙子丧母了,清白无辜的小妇人惨死了,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逍遥法外的潘君艺。
不管是向着婆婆说话的,还是同情儿媳遭遇的,莫不痛恨此人。奈何在这桩人命案子里,他的角色虽不光彩,却不需要他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今,程大娘子停尸家中,还没过头七,他居然就丧尽天良地上门逼债,又与常林在亡者灵前大打出手,常家小子常之远含愤出手,用母亲的灵位把他砸死,在坊间百姓们看来,这是报应。
常之远的母亲是被潘君艺害死的,现在官府又要杀她的儿子,常家老中少三代人竟然在此一案之中全部入狱,这世上还有公道么?
大唐的百姓骨子里还是很有那么一点剽悍之气的,再加上这些年来武则天常常发动群众斗官僚,百姓们对当官的还真没有太多的敬畏之心。于是,坊间百姓先是聚在一起气愤莫名,火头上有一个人牵头,大家就一呼百诺,组织起来浩浩荡荡地赶去御使台,替常家小子鸣冤。
御使台是干什么的?
他们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弹劾百官。
工部官员写述职报告,是写我这一年里修了多少条路、铺了多少座桥,主持了多少次重大工程;礼部官员写述职报告,是写我今年做了多少次考试、开了几家府学、教化多少百姓……
而御使们,是要写我告了多少官!这就是他们的主要政绩。眼看着今年的考功之期就到了,御使台马上秉承民意,弹劾大理寺,大理寺则坚持他们是断案有据,公平公正公开,两边就这么僵持住了。
罗令到大理寺打探的正是这桩案子,很显然陈东是要用这桩案子做手脚。
杨帆思索着道:“大理寺负责的是在京官员的案子,潘君艺并不是官,只是一个在京官员的儿子,他的生员身份虽是一个功名却也算不得官,大理寺本无需审理此案,只是他们疏忽了,既已接下这桩案子且已做了宣判,自然无法再把案子撤销,退回洛阳府审理。”
冯西辉道:“是!洛阳府之所以审都不审就把案子转去大理寺,恐怕是常家的遭遇在坊间激起极大民愤的事情,他们已经有所耳闻了。毕竟,洛阳府是直接管辖洛阳百姓的,他们不可能毫无察觉。”
杨帆点点头,道:“嗯。御使台里是哪位御使提出弹劾的,徐有功么?”
在杨帆的印象里,御使台貌似就剩下这么一个好官了,秉承民意弹劾大理寺的,十有**就是徐有功。
冯西辉道:“不是徐有功,是……万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