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同盟体系(1 / 2)
最快更新国策最新章节!
第六十七章 同盟体系
对共和国来说,首先要争取的就是印度尼西亚。
前面已经提到,为世界大战做准备的时候,共和国与美国都将战略安全放在首位,以确保本土安全为主要目的。相对而言,共和国的战略安全处境仍然不如美国。即便不考虑北面的俄罗斯,共和国的东面也有死灰复燃的日本,东南有蠢蠢欲动的菲律宾,南面还有不太安分的印度尼西亚,西南的印度洋上有迪戈加西亚。也就是说,共和国要想确保国家的基本战略安全,就得在周边地区下更大的功夫。在整个安全环节中,印度尼西亚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从地图上就看得出来,印度尼西亚是包围菲律宾与威胁澳大利亚的天然跳板。
虽然在2019年的南海战争之后,受诸多因素影响,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的关系就不温不火,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共和国当局甚至不鼓励国内企业去印度尼西亚投资,至少不鼓励在印度尼西亚开设加工工厂。但是对共和国的领导人来说,印度尼西亚是一颗绝对不能丢弃的棋子,所以早在2050年之前,共和国的情报部门就为控制印度尼西亚展开了秘密行动。
2052年3月,印度尼西亚爆发政治丑闻,埃斯皮拉诺总统被指责涉嫌通过操控国防采购获取非法利益,牵涉其中的还有财政部长、贸易部长、矿产部长、国防部长、海关总署署长、陆军司令、海军参谋长与空军参谋长,涉嫌金额高达788亿元人民币(相当于8000亿印尼盾)。除此之外,共和国的3家军火企业与2家军火贸易代办公司受到牵连,被指控向印尼国防部高级官员与总参谋部高级将领行贿。
如同所有与政治斗争有关的丑闻案,最先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
因为共和国的企业涉嫌在军火贸易中向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行贿,所以在新闻媒体披露了消息之后,共和国当局立即表示将彻底清查,随后就由全体代表大会的军事委员会、司法委员会与贸易委员会牵头,加上国务院的国防部、商贸部与司法部,以及最高检察院组成了联合调查小组。到3月底,不但让调查小组向涉嫌企业派遣了调查员,还又全体代表大会司法委员会出面,要求5家企业的董事长到全体代表大会进行事实陈述,以协助调查。
显然,这下事情搞大了。
虽然在全体代表大会做陈述的时候,5家企业的董事长都表示不知情,并且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绝对不会包容违法的员工,但是在新闻媒体看来,共和国的军火企业与军火贸易公司向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行贿,绝对不是偶然事件。
用半岛电视台在报道中提到的,过去数十年间,共和国的军火企业为了扩大海外市场占有率,打入更多的国家,向军火采购国的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行贿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在2050年之前披露的,而且被当事国定罪的与共和国军火企业、以及军火贸易有关的行贿案件就多达119起,其中绝大部分发生在霞光内队偏远的国家。比如早在2022年,共和国向苏丹出口第一批j-10a型战斗机的时候,成都飞机公司的公关人员就以各种方式,向苏丹国防部官员与空军军官提供了相当于1500万人民币的好处费,并且以邀请参观的名义,为苏丹国防部官员与空军军官在共和国的考察活动提供了大约200万人民币的活动经费,后来接受贿赂的官员与军人都受到审判,并且被定罪,成都飞机公司的公关人员也被解职,公司则支付了相应的罚款。
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军火贸易贿赂案的影响更大一些而已。
共和国的调查工作在4月底结束,涉嫌的中重集团、中航集团与江南船舶与航海设备集团(实际上就是江南造船厂合并了长三角地区的20多家相关企业之后,成立的一个大型船舶建造企业)总共有211人受到隔离审讯,其中98人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另外113人则因行为没有构成犯罪而不接受司法审判。
与之同时公布的,还有调查的详细结果。
到这个时候,外界才知道,这绝对不是一次突发事件。
按照联合调查小组公布的调查结果,早在2043年,中重集团在向印度尼西亚推销包括dq-25f垂直起降运输机与dq-26s低空攻击机(受技术出口管制,无法向印度尼西亚这样的国家出售配备了先进推进系统的垂直起降运输机与低空攻击机,所以中重集团只能在倾斜旋转翼飞机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开发出专门针对出口市场的机种)在内的总价值1100亿元人民币的军火时,就向上百名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提供了相当于合同价值3%的贿款。在随后几年间,中重集团连续拿下了印度尼西亚的多份军火订单,每次都按照相同比例提供贿款。因为中重集团东南亚分公司的市场部将行贿操作交给了一家叫远景贸易的军火贸易公司(也是涉嫌公司),而该公司在东窗事发之后,销毁了所有保存的档案,所以无法确认到底有哪些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接受了恢复,以及接受了多少贿赂。可以肯定的是,到东窗事发的时候,仅中重集团交给远景贸易的贿款就超过了120亿元,而远景贸易会从中抽取大约25%的劳务费,所以落到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手中的贿款应该在90亿到100亿之间。
事实上,在这次军火贿赂案中,中重集团绝对不是主角。
真正的行贿大户是中航集团,毕竟印度尼西亚当局花在航空兵上的军费最多,而中航集团又是印度尼西亚空军、海军航空兵的主要供货商。
大概是问题过于严重,在公布的调查结果中,与中航集团有关的部分非常少。只简单提到,在2051年之前的近20年内,中航集团向印度尼西亚出售了总价值近8000亿元人民币的军火,即便仍然按照3%的比例,以及中间商收取25%的手续费计算,也有近200亿元的贿款落入了印度尼西亚政府官员与军队将领的手里。因为公布的是调查结果,所以在这部分内容中,联合调查小组以时间仓促,掌握的证据不够充足为由,没有给出一个足够明确的调查结果。按照外界估计,因为航空装备的利润率要比地面装备高得多,而且在国际市场上的选择也多得多,所以中航集团的贿款肯定要比中重集团高得多,大概在400亿到500亿之间,绝对不是200亿。
当然,真正引人瞩目还是江南集团。
虽然在船舶与航海设备制造领域,江南集团的名声非常响亮,不但在共和国规模最大与实力最雄厚,即便放在全世界,也数一数二,能与之相比的,只有美国的通用电气船舶公司与欧洲的chk公司(由法国、德国、意大利的数家造船厂与航海设备制造企业合并而来的超大型航海装备制造企业)。但是在军品市场,特别是在国际军火市场上,江南集团的名声却不够响亮。原因非常简单,江南集团在军品方面,主要承担共和国海军的大型舰艇设计与建造工作,比如共和国海军的几种航母都与江南集团有关,而且其中3种是由江南集团设计与系统建造的,所有巡洋舰都是在这里设计,而且其中的三分之二在这里建造,还有所有的战略弹道导弹潜艇也是在这里建造的。显然,这些大型舰艇都不在共和国的军火出口目录内,也没有几个国家有能力从共和国采购大型舰艇。
相对而言,反而是几家建造中小型舰艇的造船厂在国际上很有名气。比如武汉造船厂就以生产电动潜艇为闻名,广州造船厂则以建造大型护卫舰与多用途驱逐舰闻名,还有大连造船厂专门为出口设计的防空驱逐舰。总而言之,在国际舰艇市场上,江南集团的名声还比不上几家规模小得多的造船厂。
此次江南集团牵涉其中,与军火贸易贿赂案基本没有关系,而且是陈芝麻的老事。
按照联合调查小组公布的调查结果,在2023年的时候,当时的江南造船厂就以行贿的方式买通了印度尼西亚国防部官员与海军将领,派了一批高级技术人员,对印度尼西亚海军从美国引进的几艘舰艇、以及从法国采购的几艘潜艇做了详细考察,甚至做了精确测量,掌握了大量一手信息。当时,江南造船厂的公关人员甚至花钱从印度尼西亚海军买到了几条由意大利白头公司生产的潜用重型鱼雷。
总而言之,这是为了获得技术搞的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