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最后手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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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最后手段
因为国家战略防御系统的各个子系统并行运转,所以在“区域性激光拦截系统”对付俄军战略巡航导弹的时候,战略预警卫星已经按照中央计算机下达的指令,将镜头对准了巴伦支海等几处可能潜藏着俄罗斯战略潜艇的海域,并且通过卫星间数据链,将探测信息实时发送给附近这些海域上空的拦截卫星。
打到这个时候,俄罗斯的战略力量中,也就只剩下那5艘战略潜艇了。
必须承认,俄罗斯的战略反应机制还是比较先进的。早在12月初,也就是欧亚大陆上的局势骤然紧张的时候,俄罗斯海军就启动了应急预案,让正在基地休整的2艘战略潜艇紧急离港,并且让正在返航的那艘战略潜艇将巡航时间延长到120天,即在2058年1月初才返回基地。
俄罗斯海军能够有如此快的反应,首先得归功于绰号“北极风暴”的新一代战略潜艇。
这种编号991、代号“戈多尔斯基”,被西方新闻媒体称为“北极风暴”的新一代战略潜艇也是俄罗斯最后一种战略潜艇。本世纪30年代初,全面核裁军谈判开始之后,俄罗斯海军就提出了研制一种用来取代“北风之神”的新一代战略潜艇,以增强战略威慑力,实际目的是要赶在《伦敦条约》生效之前建造新一代战略潜艇,以免受到条约限制(条约附加条款中明确规定,在条约正式生效之后,各缔约国只能完成已经开工建造的战略潜艇,只能对已经建成的潜艇进行改进,而不能重新设计与建造战略潜艇)。正是如此,“北极风暴”从设计到开工,仅仅花了6年时间,比“北风之神”的14年短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作为《伦敦条约》正式生效前全球最后一种战略潜艇,“北极风暴”一口气就开工了5艘,即完全按照条约中对俄罗斯战略潜艇的最高限制标准进行建造。虽然5艘“北极风暴”受工程进度影响,未能同时服役,第一艘到最后一艘的间隔时间长达6年,但是这5艘潜艇的基本性能大致相似,而且都在2050年到2055年之间进行了中期大改(按照第三阶段削减工作开始前的谈判协议,在第三阶段削减工作开始之后,各国不得再对战略潜艇进行改进),使其性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总的来说,“北极风暴”是一种非常先进的战略潜艇。
设计之初,这种战略潜艇计划配备24具弹道导弹发射筒,从而成为苏联/俄罗斯历史上载弹能力最强的战略潜艇,也与美国的“俄亥俄”级一道成为有史以来载弹能力最强的战略潜艇之一。
毋庸置疑,增加单艇的载弹量,与战略潜艇的发展潮流背道而驰。要知道,同时代的战略潜艇中,美国的“密歇根”级只有20具导弹发射筒、共和国的0型、法国的“胜利”级与英国的“皇家橡树”级只有16具导弹发射筒。其他4个核大国减少战略潜艇导弹发射筒的原因很简单:《伦敦条约》只限制了核弹头载具、即潜射弹道导弹的数量,而没有直接限制战略潜艇的数量,减少单艇携带的导弹数量,能够建造更多的战略潜艇,也就能够提高战略潜艇的总体生存能力。说简单点,就是避免在一个篮子里装太多的鸡蛋,而是要尽量将数量有限的鸡蛋装在更多的篮子里面。
一艘潜艇到达携带多少导弹算是比较合适,得由实际情况决定。
除了效费比之外,最主要的还是《伦敦条约》对各国海基战略力量的限制。美国是海基战略力量的大户,在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还保有240枚潜射弹道导弹,即便按照每艘艇运载20枚计算,也能保有12艘战略潜艇,将这些战略潜艇平均分配到太平洋与大西洋上,并且确保1半的潜艇在航执勤,两个方向上始终有3艘战略潜艇在勤,只要其中任何一个方向上的任何一艘战略潜艇在敌人的突然袭击下幸存了下来,就能给予敌人毁灭性的打击,而6艘战略潜艇同时被击沉的可能性不会超过百万分之一,所以美国没有必要继续减少单艇载弹能力,即没有必要增加战略潜艇的数量。虽然共和国也是海基战略力量的大户,在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也保有240枚潜射弹道导弹,但是共和国的战略环境要比美国糟糕得多,战略潜艇主要在渤海、黄海、东海与南海活动,巡逻区域非常狭窄,生存概率自然低得多,因此有必要通过增加潜艇数量的方式来提高生存概率。法国与英国的海基地战略力量都非常有限,完成第一阶段削减工作之后,各剩下64枚潜射弹道导弹,如果在一艘潜艇上部署20枚,则只能装备3艘潜艇,而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一艘战略潜艇在执行战备巡逻任务,至少需要4艘战略潜艇(理论上只需要2艘,可是战略潜艇也需要大修,更需要正常维护,所以实际要求要高得多),所以两国把单艇载弹量设为16枚,保证拥有4艘战略潜艇(即便到了第三阶段,两国也各拥有2艘战略潜艇,可以保证在80%的时候,至少有一艘战略潜艇在执行战备巡逻任务)。
由此可见,俄罗斯坚持增强战略潜艇的载弹能力,肯定有其特殊原因。
众所周知,《伦敦条约》的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俄罗斯能够保有180枚潜射弹道导弹,为美国与共和国之后的第三大海级战略力量保有国。照此计算,俄罗斯应该将单艇载弹量设为20枚,以此保留9艘战略潜艇,在北方舰队与太平洋舰队各部署数艘,从而获得全面的战略威慑力。
问题是,决定战略潜艇数量与载弹能力的,不仅仅是《伦敦条约》。
对俄罗斯这种国家实力相对有限,却想保持军事大国地位的国家来说,在发展战略力量、特别是耗费巨大的海基战略力量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反而不是《伦敦条约》,而是基本国家实力。
别的不说,俄罗斯当局只批准建造了5艘“北极风暴”就足以证明,俄罗斯的国力不足以支持更多的海基战略力量。
从这个角度考虑,也就不难明白俄罗斯为什么要让这种潜艇拥有24具导弹发射筒了。
在为“北极风暴”制定战术标准的时候,俄罗斯海军还有10多艘战略潜艇,其中5艘“北风之神”级已经完成第一次全面改进,性能得到大幅度提升,至少还能服役15年,而这5艘“北风之神”级战略潜艇各有12具导弹发射筒,占用了60枚潜射弹道导弹,因此建造5艘各携带24枚潜射弹道导弹的“北极风暴”级,正好用完180枚的“配额”。更加重要的是,到2055年,即第二阶段削减工作结束之后,可以让5艘“北风之神”级推移,并且将5艘“北极风暴”级的半数发射筒改装成巡航导弹发射装置,或者以其他方法来对其进行改进,就能最大限度的节约军事资源,减少国家开支。
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在第三阶段削减工作的谈判结束之前,俄罗斯当局就对“北极风暴”进行改进。虽然根据谈判结果,不能简单的将弹道导弹发射筒改装成巡航导弹发射筒来应付条约,因为这么做存在很大的漏洞,即在必要的时候,肯定能够在短时间内把发射筒改回来,迅速扩充战略打击能力,使《伦敦条约》失去意义。但是谈判中也明确规定,各国可以以大改的方式来削减潜射弹道导弹的数量,而且在不违背条约准则的情况下,战略潜艇的大改工作不受限制,只是必须在205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也就是说,只要不害怕战略力量受到影响,俄罗斯可以慢条斯理的对“北极风暴”进行改进。事实上,能够达成这样的谈判协议,也正是俄罗斯当局努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