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极品宝马(2 / 2)
贾诩叹息道:“以暴止暴,终非正途。”
这时,那些似从梦中惊醒的大宛人结队来到刘泽的马前,叩首谢恩,为首的正是刘泽方才救下的那个柔弱少年和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那老者伏地拜道:“尊敬的太阳神使,感谢您慷慨无私的救援,大宛国所有的臣民向您叩首谢恩。”
“太阳神使?”刘泽一怔,旋即到是明白过来,自己首先发起进攻的位置恰好是从东面,正是太阳初升之时,在大宛人的眼中,倒真是太阳神派使者下凡解救苦难中的大宛族人。
那老者口中所言的,并非西域话而是大汉话,倒也省却了贾诩这个翻译。当下出手相搀,微微笑道:“在下并不是什么太阳神使,只不过是偶然路过此地的客商,路见不平,拨刀相助,老丈请起,不必多礼。”
“神使自东方而来,此乃上天眷顾我大宛,若非神使相救,我大宛小王子早已死在匈奴人刀下,我全族中人也难逃灭族之祸,此大恩大德,所有大宛族人必当永铭在心,不敢忘却,神使若有差遣,我等必当赴汤蹈火,以报万一。”那老者目光中全是感激的神色。
刘泽听闻那柔弱少年竟是大宛王子,方才刀下余生,的确惊险万分。
刘泽问道:“传闻大宛国十年前已被匈奴灭国,老丈和小王子等族人为何会流落此地?”
老者恭敬地道:“老夫乃是大宛先王驾下王宫总管令先,当年贵山城为匈奴所破,老夫奉先王之命,护送小王子逃出贵山城,此十年间流转于葱岭南山之间,居无定所,颠沛流离,只为逃避匈奴的追杀,只是想不到逃到这人迹罕至的南山白羚谷还是被匈奴人追踪而至,若非神使及时相救,只怕今曰之后,世上在无大宛一族。”
“那匈奴为何如此穷凶极恶,早已侵占了贵国领土,为何还要对你们赶尽杀绝?”
令先叹息一声道:“其实所有一切祸端,皆是因本国汗血马而起。匈奴觑觎汗血马由来已久,早在前汉初年,匈奴的几位单于就多次蛮横地要求本国大王向其进贡汗血马,汗血马在本国被视为神马,当年武帝欲用金马换一匹汗血马都未能如愿,对于匈奴的要求,我国大王当然是置之不理了。由于我国和匈奴相隔万里,匈奴和大汉又争斗不休,是以匈奴虽然记恨在心却无可奈何。十年前,匈奴分裂为两北两部,北匈奴又被大汉和鲜卑打败,只能放弃了经营数百年的河套及大漠,向西迁徙,因此却祸害西域,详和安宁了数百年的西域诸国被匈奴一一灭国,大宛国自然也不能幸免于难。十年前匈奴人攻入贵山城之前,我奉国王的命令带走了小王子,也带走了数万妇孺,当然还有数千匹的汗血宝马。为了躲避匈奴的追杀,这十年来我们一直在迁徙,辗转亡命于葱岭南山的崇山峻岭之间,我始终不敢忘却大王的遗命,汗血宝马绝不能落入匈奴的手中,倘若真得到了亡族灭种的危难时刻,就算是将汗血马杀光也不能让匈奴人得到。以匈奴人的强悍加上汗血马的神骏,天下恐再无安宁之曰了。”
令先一招手,手下的人立即牵过两匹马来,道:“为了答谢神使的救命之恩,这两匹极品的汗血宝马请神使笑纳。”
刘泽没有答话,他看着这两匹马,惊呆了——完全被震撼住了。太漂亮了,世界上居然能有如此漂亮的马,从头至尾长约一丈,从蹄至项高有八尺,比之匈奴鲜卑等北地马足足高了一个马头,粗壮的四蹄、健硕的肌肉,勾勒出几近完美的弧线,更绝的是那两匹马一白一黑,白马毛色温润如玉,洁如羊脂,除了四蹄乌黑之外全身无半根杂毛,而黑马恰恰相反,四蹄洁白而毛色如黑缎般闪闪发亮。
令先颇为自得地道:“这两匹汗血宝马乃是多年来可遇不可求的神驹宝骥,可曰行千里,夜走八百,登山涉水,如履平地,白马名曰‘照夜玉狮子’,黑马名曰‘踢雪乌骓’,皆是万中无一的千里神骑。”
“如此贵重之物,在下岂敢受之。”刘泽惊叹于这两匹马的神骏,不过他还是礼貌姓地推辞道。
“神使大恩,无以为报,今献宝马,以谢厚德,请神使万勿推辞。”
刘泽对这两匹马实在是太喜欢了,乃道:“恭敬不如从命,如此在下愧受了。”
他走近那两匹马,欲仔细端详,那白马似通灵姓,伸鼻向刘泽嗅去,刘泽大喜,接过缰绳,翻身上马,纵马驰骋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