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人莫予毒(2 / 2)
郡里的原氏和寇德海密谋想赶走县尉许浩明,因此让人在颖水县四处盗窃生事,自己因为无意中抓到了想要放火烧自己房屋的叶伟光,许浩明就张冠李戴,借着这个机会指鹿为马,将阮小六给抓了,但是也因为这个阴差阳错的从阮小六家里搜出了不少的钱财,这些钱财竟然和最近的失窃案子有关系。
眼看着盗窃案子就要水落石出,自己还想问问阮小六为何指使叶伟光要烧掉自己房子的,但是还没来得及,阮小六却逃狱不知踪影。
随后,许浩明告诉自己苟德胜和原氏、寇德海勾结的事情,自己为了自保,同时许浩明也为了将盗窃案子终结,就让自己将狱中的叶伟光带了出来,以许诺钱财和不再羁押的条件威逼利诱叶伟光,将自己从阮小六院子里发现的财物偷偷栽赃到了苟德胜的家里。
叶伟光身体瘦小,他从苟德胜院墙外的泔水道里钻了进去,正巧就到了牛棚,就将装钱物的袋子塞进了一堆牛粪中,接下来,就有了许浩明带人却抓获苟德胜的经过。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苟参想,要是苟德胜和苟盛苟不离几个不是财迷心窍,一心想欺负自己,想让自己无处容身的话,事情怎么会发展到了如今这样?
自己又怎么能和许浩明不谋而合,从而将苟德胜抓进了牢狱里。
可见不论在什么时空,人心总是最难琢磨的东西。
栽赃给苟德胜,自己是为了自保,而许浩明则是为了尽快的摆脱麻烦,缉拿了苟德胜这个窝赃的,就能转移所有人的视线,算是和自己一拍即合,大家各取所需。
对于苟德胜来讲,只能说是咎由自取,有道是不作死就不会死,他今后将会如何,恐怕难以善终。
红花那天在监牢中对苟参说,她有一晚听到院子里有动静,看到阮小六在那里不知埋什么,想必是重要的东西。
那个时候苟参还不知道阮小六就要逃狱了,不过也幸好他去得早,否则他连夜到了河西阮小六家里刨出了一大袋的值钱之物的时候,难免会碰到可能回家的阮小六。
苟参让叶伟光给苟德胜家里栽赃的钱物自然不是从阮小六家里刨出来财物的全部。
这会,苟参从那部分自己留下来的财物中捡了一些稀罕精美的,放在一边,准备交给许浩明,而剩下的这些,就自己享用了。
做完了这些,苟参想起了那晚从阮小六房梁上找到的那本薄薄的绢书。
这绢书阮小六藏得这样隐蔽,不知道里面都是些什么内容。
苟参打开了油布包,将绢书拿了出来,只见这薄绢非皮非革,似绸似缎,摸在手里质地光滑,翻开一看,都是蝇头文字,这些文字全都是大篆。
大篆这种字体,起于西周晚年,通用于春秋战国时期,到了秦朝,李斯在大篆的基础上将文字改良,形成了小篆,并且通行至今,因此,这本薄绢难道是秦朝之前的古物?
此时大汉建国已经一百多年,那这本书的形成距离现在岂不是已经至少两百年了?